金乡县开展机动车侵占城市绿地专项整治活动

因机动车违停造成的“占绿毁绿”现象是城市环境日常管理中的典型顽疾,近日,针对城区内机动车违停侵占城市绿地现象,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机动车侵占城市绿地专项整治活动,真正做到还绿于民,还园于民。

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下达“机动车侵占城市道路(绿地)告知书”
整治活动中,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主次干道、背街小巷重点“占绿毁绿”区域制作绿地保护提示牌和文明宣传标语,并通过执法车广播进行移动宣传,告知群众不得擅自将机动车停放在绿地内。同时,加大巡查力度与频次,针对违停“占绿毁绿”行为,执法人员根据《济宁市绿化管理条例》依法向车主下达“机动车侵占城市道路(绿地)告知书”要求限期移走,对逾期未移走车辆,将按规定锁车或拖走并依法给予车主行政处罚。此次专项整治活动,共清拖违停车辆9辆,现场处罚2辆,进一步规范了城区内机动车违停“占绿毁绿”乱象。
下一步,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“占绿毁绿”行为查处力度,强化工作措施,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爱绿护绿意识,鼓励群众相互监督,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。